点击音频收听 一名男子酒驾后发生重大事故 两次伙同乘车人、朋友等 共同提供假证明 企图逃避刑事处罚 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于细微之处发现疑点,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真正的肇事者无所遁形,也让包庇犯罪的行为人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该系列案共8人均受审获刑,还有一人涉嫌包庇罪一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天的《检察故事》就来讲讲 这起历经两次反转的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立案监督 让真正的肇事者浮出水面的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5日22时许,王某酒后驾驶小轿车,搭载袁某、洪某、黄某一行共4人,行至厦门市思明区某路段时,与被害人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付某与乘车人陈某受伤,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一级。 两名伤者伤情十分严重,再加上酒驾情节,王某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要求袁某想办法处理,简单交代后便与洪某、黄某一走了之。因为同是老乡,王某还是自己的领导,袁某遂打电话叫来刘某帮忙处理事故,刘某又带来了两个年轻男子。寥寥几句后,袁某、刘某均匆匆离开现场,两个年轻人向随后赶到现场的交警谎称其二人一人驾车、一人同车,企图隐瞒真相。次日,因为案发时段监控显示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上的人与两个年轻男子衣着出入很大,被公安机关识破。 仍心存侥幸的王某依旧不愿服法,试图让自己的亲弟弟金某顶罪。8月7日上午,涉案车辆上的4人,连同刘某、金某、一名姓蔚的男子,相约共商此事。期间,王某声泪俱下,请求弟弟金某救救他。在场所有人员你一句我一句劝说金某答应。在众人的力劝下,金某轻信事情只要筹钱赔偿就能解决,又出于亲情的考量,勉强答应。 由蔚某“指导”袁某和金某如何作假口供,一番“演练后”,当天下午金某在袁某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逍遥法外的王某为此给了蔚某2万元“好处费”。 人物关系 点击上方图片可放大查看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疑点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 2021年9月 金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翻阅卷宗后,检察官注意到 案卷中暗藏疑点 范晓甘检察官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收到案件后,检察机关首先翻阅卷宗,发现自称是肇事者的金某和同车人员袁某对于事故发生后两人通联情况的表述有较大出入,金某的说法更是前后不一、几经修改。审查监控录像,发现录像视角较小、清晰度较低,且无现场监控录像。带着疑问,我们第一时间讯问了金某,发现他在关键问题上闪烁其词,肢体很不自然、眼神飘忽,加之此前已经有过一次“顶包”,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根据检察机关开具的补充侦查事项 公安机关扩宽了监控视角进行取证 结果发现沿线的部分监控中 显示涉案车辆有四人乘坐 这与此前金某、袁某的说法不同 并且真正的驾驶员与金某 在外形上也高度不一致 范晓甘检察官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掌握上述新证据后,金某在巨大压力下终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全案事实。2022年1月12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移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这个案件中 金某、袁某等行为人的行为 又属于什么性质? 是否同样触犯了法律呢?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王某、金某、袁某等多名行为人为了使王某逃脱处罚,共同向公安机关做假证明,妨碍正常的诉讼进程,对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损害,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范晓甘检察官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我们向公安机关发出多份要求说明不立案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王某涉嫌妨害作证罪,并监督公安机关对袁某、金某、洪某、黄某、蔚某等以涉嫌包庇罪立案。 2022年2月至9月间,法院对王某、金某、袁某、洪某、黄某五名被告作出判决,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其余四人均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六个月到四个月不等拘役,适用缓刑,蔚某涉嫌包庇罪一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 检察机关坚持小案不小办 抽丝剥茧发现案件端倪 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追诉妨害作证犯罪事实 立案监督包庇犯罪 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民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触犯法律,理应受罚 包庇犯罪,也难逃刑责 每个人都应当做 知法懂法守法崇法的公民 原标题:《福建新闻广播 | 两次反转,肇事者终于现形!》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