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支持了县检察院的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这是莆田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视频来源:福建新闻联播、莆田市电视台 本案是莆田市检察机关首次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是“等”外领域的一次积极探索。在本案起诉后,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被告虽因其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同时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仙游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全方位打造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盾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标题:《《福建新闻联播》专题报道:莆田市检察机关办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