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绿城浪子

国资控股安徽首家民营银行 持股比例51%

绿城浪子 今天 2
国资控股安徽首家民营银行 持股比例51%摘要:   来源:财经五月花  作者:张颖馨  民营银行再迎国资股东,而且此次是由国资绝对控股。  11月2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官网披露的《关于安徽新安银...

  来源:财经五月花

  作者:张颖馨

国资控股安徽首家民营银行 持股比例51%

  民营银行再迎国资股东,而且此次是由国资绝对控股。

  11月2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官网披露的《关于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同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泰控股”)受让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新安银行(下称“新安银行”)6亿股股份。受让后,兴泰控股合计持有该行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

  批复同时显示,同意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建工集团”)受让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2亿股股份,受让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亿股股份。受让后,安徽建工集团合计持有该行2.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

  此外,根据批复,同意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合肥高新集团”)受让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8亿股股份,受让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0.2亿股股份。受让后,合肥高新集团合计持有该行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受让股份的三家公司,均为安徽省地方国资。其中,兴泰控股是经合肥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合肥市国有金融资产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是安徽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大型现代化国有企业;合肥高新集团则是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

  这意味着,安徽地方国资将合计持有51%的新安银行股份。由此,新安银行也将成为由国资绝对控股的中小银行。

  官网显示,新安银行是安徽省首家民营银行,于2017年11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由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家民营法人企业发起成立。

  另据新安银行2023年报,该行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0.47%;实现净利润0.44亿元,同比减少71.76%;净息差为1.92%,同比下降4.2%。此外,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同比下降1.73%、0.99%;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7.3%。

  事实上,这已是年内第二例由地方国资入主民营银行的案例。但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新安银行是首个由民营银行转变为国资绝对控股银行的案例。

  不久前的8月12日,金监总局在官网发布批复,同意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南昌金控”)受让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正邦集团”)持有的裕民银行6亿股股份。受让后,南昌金控取代正邦集团成为裕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0%。这是地方国资首度成为民营银行第一大股东。

  自2014年试点开闸,首批民营银行已走过10个年头。根据民营银行发展定位,监管对其提出了“一行一店”、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且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为30%等多方面要求。

  金监总局同时在上述批复中指出,新安银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多名民营银行内部人士看来,年内两家民营银行股东的调整,向业内释放了积极信号。“之前监管要求股东是民营企业,一定程度上有所限制,现在允许其他类型股东进入,意味着未来股东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有利于这些银行的经营发展。”一位民营银行人士表示。

  有银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财经》,目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较于具有资金成本优势的大银行,部分民营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瓶颈愈发明显。在中央防风险的背景下,部分机构优化股权结构,主要是为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入更有实力的股东,这是正常的市场化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一直有关于民营银行放开股东限制的呼吁。某民营银行高管曾撰文指出,近年来,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资本基础不断夯实,呈逆势走高态势。而中小银行普遍则在11%-13%间徘徊,资本补充面临很多困难。尤其是民营银行缺乏常态化的资本补充工具,而且股东准入门槛高,增资扩股难度大。

  对此,上述民营银行高管建议适度放宽民营银行股东资质要求。鼓励国资或者其他混合资本进入民营银行,形成以民营资本为主、多元化混合型资本参与的股权结构,帮助民营银行增强综合竞争力。

  另据《财经》此前从部分民营银行人士处了解到,除了国资,外资机构亦有望入股民营银行。“有外资机构在与民营银行接触,目前没有相关限制,未来不排除外资机构的进入。”某民营银行高管告诉《财经》。

  伴随多元股东的引入,民营银行的“民营”标签正逐渐褪去。上述银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允许国资等其他类型股东进入民营银行,可看作对民营银行的“民营”性质的淡化,“把民营银行看作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来监管,可能会对它们的发展更为有利”。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