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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告,举报有奖!

时间:2024-06-24 20:0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46 次
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首例! 3月21日0-24时,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6例, 其中45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感受法治新生态

首例!

3月21日0-24时,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6例,

其中45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唯一一例本土新增病例来自广东省,

系首例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随着境内疫情好转

严防输入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3月21日0—24时

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

其中:美国1例、巴西1例(福州市报告)

菲律宾2例(厦门市、泉州市各报告1例)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

福州鼓楼提出

举报境外疫情输入者有奖

(点击查看详情)

此外

福建多地也发布相关通告

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范

莆田

为有效外防输入,莆田这些地方发布了紧急通告。

泉州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

泉州多地发布通告

洛江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0号)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泉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如实申报。3月5日以后经全国各口岸入境抵洛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包括持有洛江区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以及洛江区域外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的(以下简称境外入洛返洛人员),应通过支付宝搜索“来泉登记”小程序或微信客户端关注“数字泉州”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数字生活”选择“来泉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尚未登记的必须于3月24日前补登。

二、严格依法防控。所有境外入(返)洛人员,应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旅居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严格周密排查。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确保村(社区)网格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每位境外入(返)洛人员都纳入健康管理;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境外入(返)洛人员排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村(社区)。

四、严格落实责任。辖区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近亲属和子女留学回国等情况,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动员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返)洛近亲属,主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五、严格自我防护。当前疫情防控还未到放松时刻。请广大群众切莫放松警惕,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多通风、少出门,继续加强个人防护。

六、鼓励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以及未列入集中医学观察的境外新入(返)洛人员进行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的基础上予以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595-22633812。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台商区

有奖举报

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部署安排,发动群众力量群防群策,鼓励群众积极反映举报有关境外返乡人员管控措施不到位等有价值的防控线索,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决定对相关线索提供人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595-27552005,并向社会公布。

二、 举报对象为自即日起至上级取消境外返乡疫情防控措施期间,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境外返乡人员居家医学隔离、集中医学隔离措施,未及时在所属乡镇、村登记备案,瞒报、漏报、迟报、不报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的人员情况。

三、举报人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与举报人登记信息一致的联系电话,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等相关情况。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及时将举报线索报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理。

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1000元奖励,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兑现。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五、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六、本办法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20年3月22日起执行。

泉州台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安溪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境外入安人员

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扩散态势,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新冠肺炎防控隐患排查的积极性,进一步织密、织牢境外输入疫情防控网络,现对境外入安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3月5日以后从境外入安,未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和单位报告,未接受集中定点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瞒报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三)境外入安人员应集中医学观察而故意逃脱健康管理的人员;

(四)其他重大隐患情形。

二、举报电话:0595-23265962。

三、举报奖励办法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2000元奖励,由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兑现举报者,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丰泽

泉州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当前,鉴于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全区居民和境外入(返)丰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境外输入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境外入(返)丰的人员到达机场、车站、检查站后,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行程(旅居史)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向拟居住地所属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接待单位(人员)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措施。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或近14天有相关旅居史的,应自入(返)丰之日开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所需费用自理(持公务签证的外籍人员除外)。

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及接待单位(人员)等,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入(返)丰人员的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入(返)丰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返)丰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入(返)丰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情况。对于因迟报、瞒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严肃问责。

五、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进行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的基础上予以奖励300元。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0595-22506097;区卫健局,0595-22508275。

六、外籍人士在丰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的,所在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须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如需帮助也可联系丰泽区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502220。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宁德

福安市

近期,随着全球疫情快速扩散蔓延,境外输入性疫情给我市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通过排查,还发现有少部分从境外入韩的人员未提前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减轻我市疫情防控压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群防群控作用,保持足够警惕,积极行动起来,一旦发现有从境外入韩人员,请立即向我们提供线索。

一、举报对象

1.3月5日以来,未第一时间申报、未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的境外入韩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史的外省入韩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

2.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口岸部门审批,私自非法入境的船舶;或外籍船舶的船员违反规定,私自离轮上岸或外出等情况。

二、举报内容

包括境外入韩人员姓名、居住地址、入韩前所在地或停留国家(地区)。或非法入境船舶的船号、入境时间、经停港口、船员情况等信息。

三、举报方式

可拨打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四、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核实,确实属于遗漏登记而未进行有效管控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奖励。

五、举报处理

对所有境外入韩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93-6568163

22个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城南街道:0593-6389311

城北街道:0593-6382362

阳头街道:0593-6397933

城阳镇:0593-6582001

坂中乡:0593-6379011

赛岐镇:0593-6961268

穆阳镇:0593-6700001

穆云乡:0593-6782100

溪柄镇:0593-6265010

松罗乡:0593-6271688

溪尾镇:0593-6208001

湾坞镇:0593-6295001

康厝乡:0593-6782302

溪潭镇:0593-6846002

甘棠镇:0593-6898006

下白石镇:0593-6872001

上白石镇:0593-6698001

范坑乡:0593-6648001

潭头镇:0593-6679001

社口镇:0593-6618001

晓阳镇:0593-6608001

罗江街道:0593-6965176

龙岩漳平

自2020年3月6日(含6日)后,所有从境外(含港澳台)进入漳平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告,并接受14天隔离观察。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2000元,并保密。

24小时举报电话:0597-7530980

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福清

福清发布关于进一步

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本市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福清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福清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农场报备。

二、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融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做好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对所有来自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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