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一颗颗璀璨夺目的星星, 今天下午,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福州举行,共评出“十大法治人物”、10名提名奖获得者。他们是福建政法人中的普通一员,他们来自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消防、教育、妇联等多个领域。在教育领域,首次以省教育厅名义推荐参选的我省高校两位法学教授榜上有名,其中,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林旭霞获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辉荣获“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林旭霞:林业碳汇交易创想纳入法规
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她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她还长期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人大专家咨询委员。她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并入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传道授业 林旭霞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领头雁”。从培养法学研究生到培养法学教师,从担任学院院长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都深深地留下了她的足迹。福建政法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她门下。
她培养的博士施志源也已成长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 思想前瞻 2003年全国首例“虚拟网财”失窃案宣判后,林旭霞开始了对“虚拟财产权”的前瞻性研究。
自此以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生的虚拟财产不断呈现。“我的丈夫去世了,他的邮箱我能不能继承?”“我是个淘宝店主,我要是有个万一,网店可咋办呢?”……林旭霞的研究,正是对上述法律问题作出回应。 服务社会 教学之余,林旭霞还不遗余力地将自身科研成果与服务社会联系在一起,积极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依法依规从严治党、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贡献智慧。 黄辉:知识报效国家法律服务社会
黄辉,在担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的同时,积极担任中共福建省委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高院生态庭审判咨询专家、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院长是一阵子 “刚开始和导师接触时还有些拘谨,毕竟他是院长,后来发现他很平易近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谈起自己的导师黄辉,就读于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年级的林仲政这样说。本以为科研、行政事务繁忙的导师难免会疏于指导学生写论文这样“小儿科”的事,但黄辉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林仲政心里充满暖意。 从起草到评估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如何真正让国家法规在地方细化、落实,地方性法规尤为重要。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的节点上,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背后,是黄辉带领团队历经三年的打磨。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单位、保养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单位、社会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现实中存在的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认定不清晰,电梯乘客伤亡赔偿纠纷“赔偿难、处理难”……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协调多方意见?如何保证法规制定符合现实发展需求?方方面面的问题,黄辉都得考虑到。
在条例基础上,黄辉还带着团队针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编写了约5万字的条例释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民众更好地理解这部法规。而这只是黄辉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立法咨询专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黄辉参与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40多项立法草案起草、立法评估等工作,同时多次主持完成了福建省、福州市法规规章清理项目150多项,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地方落实。此外,由黄辉主持的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改革行政评估》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司法部好评。 积极建言献策 忙碌之余,黄辉积极为法治化发展建言献策。《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升涉外法律软环境》一文,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颁发的“2015年省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特别奖”,直接促成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在福建成立,吸引更多外企到福建投资经商。 |